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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轮抵美国水域的几点做法

   随着中美贸易的加大,大远油轮船队的壮大,以及“东拓西进”的经营战略方针的实施,我公司投入到欧美航线上的油轮逐步增加,特别是近几年油轮加入POOL的营运管理,使我们的油轮船队在美国港口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然而,当油轮投放美国航线时,由于美国严格的法规和报告制度使船舶在抵美前要及时准确地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会遭到拒绝进港或面临高额罚款。如何防范上述风险?结合我轮多次进入美国水域的情况,船舶在抵美前应做好下面工作。
一、保持证书的有效性

船舶的法定证书是船舶准运的条件,在美国水域,港口当局和USCG对法定证书的检查与核定很严格。我们在保持证书有效性的同时,应注意如下细节:

1. 下列证书和文件应做好提交相关信息的准备,提交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证书的颁发日期,有效期,颁发的机关,地点及证书编号。

国籍证书/登记证书(CERTIFICATE OF NATIONALITY/CERTIFICATE OF REGISTRY

美国水域财务责任证书(COFR

油轮检查证书和符合证书(TVE&COC

符合证明(DOC

安全管理证书(SMC

国际防污证书(IOPP

SOLAS的设备安全证书,安全构造证书和无线电安全设备证书

国际载重线证书(LLC

国际吨位证书(TC

船舶应急反应计划(VRP

2. USCG针对抵美油轮进行登轮检查,并对通过者颁发两年期的TVE(TANKER VESSEL EXAMINATION)证书和年检的COC证书,上述证书失效,船舶严禁靠泊和货物作业。如果更新上述证书,船舶应在抵美前7个工作日通过代理递交油轮检查申请,该检查也是一次PSC检查。

3.在核定COFR证书时,如果船舶登记证书中的OWNERCOFR中的OPERATOR不一致时,船方需要提交A BRIDGE LETTER ON OWNER LETTERHEAD  A BAREBOAR CHARTER LINKING

二、执行E-NOA的报告程序

按照美国联邦法典33CFR160.212条款要求,所有来自外国的船舶应不晚于96小时递交电子版初始的抵港通知,即 INITIAL”的E-NOA。递交的网址是:sans@nvmc.uscg.gov 。如果本航次航行时间少于96小时,船舶应在离港前及不晚于24小时递交E-NOA。若船方无法递交E-NOA,则船东应指定陆地公司代办并告知代理代办公司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一旦E-NOA递交成功,USCG-NVMC将给船舶反馈回执。在填写E-NOA的报告中,有三处需要注意:1ARRIVAL PLACE应填写船舶进入点或引航站名称同时标注预抵时间;2ARRIVAL PORT 应填写目的港;3、预计抵达的DATE&TIME 应填写预抵达码头设施的日期与时间,该日期和码头设施的名称一般代理会及时给出。如果ETA6个小时的变化则应UPDATE E-NOA

三、完成压载水报告

船舶应在抵美水域24小时前向USCG递交美国固定格式的压载水报告,递交的网址是:NBIC@ballastreport.org 。待递交成功后,船方会得到审核的回执,保留该回执,以便USCG登轮检查。压载水报告规则:

1.所有船舶应递交压载水报告,即使船舶没有装载压载水或不从事压载水排放作业。

2.船舶每次进入新的USCGZONE及每一美国港口时,都要递交压载水报告。

3.船舶应在抵美港口24小时前,若本航次航行少于24小时,应在离港前递交压载水报告。

4.报告的格式为:OMB FORM NO. 1625-0069。该表格可以向NBIC申请或请代理下载转给船方。

5.完整的压载水报告必须在船保留2年。

四、清楚AMS 自动舱单报告系统(AUTOMATIC MANIFEST SYSTEM

AMS是美国海关要求的船舶抵美前的货物舱单自动报告程序。我公司海德马营运的船舶已经简化了该方面的在船操作,但是船方还应及时提供下列信息,否则会造成大额的罚款。

1.及时提供本航次的VOY.NO.和船名。

2.通知相关方预计卸港的名称和泊位名字。

3.明确舱单编号(RSSA RE#)。

4.一旦船舶系妥,及时报告ALL FAST 时间。

5.另外,由于特殊原因,如多个码头卸货或租家更改卸货指令及码头长的地方性指令而造成在码头的卸货量与AMS的货量申报有1% 以上的误差,则会面临美国海关的巨额罚款。例如:比AMS申报的货量多卸5000BBLS并已经超出1%,面临的罚款额为5000BBLS X $120/BBLS(Current crude market price)=$600000,有时可高达8-10Million.如遇该情况应及时通知HEIDMAR和相关方。

五、做好进入美国水域前的船舶应急试验

按照美国联邦法典33相关条款要求,船舶在抵美国水域前不超过12小时要进行相关的航行设备,主机,舵机,联络通讯等试验;在抵美水域前不超过48小时要进行舵机失灵应急演练,如果船舶按要求有计划地进行该项演练可免除此项要求。所有试验和演练要记载LOG-BOOK上,并证明船舶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演练是有效的。USCG登轮检查会关注此方面内容。

六、明确货物贸易代码

众所周知,美国货物贸易的手续是规范严格的,同时也是复杂的,在货物申报中需要船东提供一些商业代码,而这些代码是远东航线上的船舶很少遇到的。例如:

1. IB BOND NUMBER

2. IMPORTER NUMBER

3. SURETY NUMBER

4. SCAC CODE

上述代码是代理办理船舶入关手续时提前向船方索要的,船长应及时提供该信息。如果有异议则应及时寻求岸基支持,以免造成船舶延滞。

七、加强保安信息的交换

船舶在抵美水域前的E-NOA的报告中已经提供了一些保安信息,但是美国的一些港口要求船方在抵港前24小时,按照港口的特殊要求作好船长保证书以及适合该港的简要的船舶保安应急计划和报告程序,并按要求严格执行。例如美国的NEDERLAN港要求:抵港前,船长递交港口保证书和简要的保安应急计划,同时要求船舶抵港后的每天0800hr 1400hr向指定的USCG电话报告,违规者面临罚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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